身价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一些别墅业主,却长期拖欠每月几百元的物业服务费。无奈之下,苏州市城西别墅小区物业公司不得不把这些别墅业主逐一告到法院。去年以来,法院先后审结12起拖欠物管费纠纷系列案。结果,12位业主全部败诉。
据苏州市一些法院统计,现在起诉到法院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有九成以上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索要物管费的案件。不交、少交、欠交物管费已成为困扰物业管理公司的老大难问题。这些被诉至法院的业主为何长期拖欠物业服务费?据了解,众业主购买的别墅与购房前房产商的“承诺”有很多出入,为了表示不满,别墅业主只好以拖欠物管费表示抗议。这些在苏州市颇有影响的案件不仅提醒人们思考业主和物管之间的关系定位,也凸现业主权利受到侵害时业主维权工具的缺失与诸多无奈。
起因:
不满服务拒付费
在这12起案件中,业主们普遍认为自己拒付有理,娄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他成为被告的原因是,至起诉日共欠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合计1181.28元。
娄先生承认拖欠物业服务费是事实,但他认为这是由于小区物管中的失职行为造成的。
娄先生说,小区的生活用气本来应该是管道煤气或天然气,但现在变成部分业主使用管道煤气,部分业主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另外,小区的互联网宽带接入方式,原本应为局域网光缆传输接入,现在却变成部分业主使用局域网光缆传输接入,部分业主使用电话线路的adsl接入。
娄先生认为,物业公司的失职行为导致他和其他一些业主在支付了相同的物业管理费后,却得不到相同的服务水平。
据此,娄先生提起反诉,要求物业公司按原定计划统一小区的供气方式,并按原定规划统一小区的互联网宽带接入。同时从收受物业管理费之日起,赔偿他多支付的供气和宽带接入费用1363.21元,并按20%的利率支付利息人民币77.57元,合计人民币1440.78元。
被诉至法院的别墅业主范先生也提出拒付物业服务费的理由。他说,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曾口头承诺,为业主们保留一块绿地,还表示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共同管理该小区,但后来开发商却违背了这些承诺。
范先生还说,他因工作原因长期居住在国外,回苏州时,才发现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比如电路漏电、房屋漏雨、瓦片掉落、绿化较差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曾承诺为他解决问题,但多次交涉未果。不得已,他以拒交物业费表示抗议。
在这些被告的业主中,卫女士是欠费较多的一名。庭审时,卫女士还专门聘请了专职律师到庭为其答辩。卫女士的律师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委员会签订的,而不是通过业主大会的形式签订的,对业主没有约束力。物业公司要求支付物管费的直接证据是与其小区业主委员会签署的《苏州市物业服务合同》。而业主委员会并不是决策机构,只有业主大会才有权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关键词:别墅 物业 业主 管理
回到别墅首页 继续阅读新闻